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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政府机构改革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大会,这次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刚才,樊盛武同志宣读了《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宋师璇同志宣读了《阳泉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上,白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理解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高效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先后进行过四次政府机构改革,这四次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依然存在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二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还不到位,尤其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对薄弱;三是政府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四是行政权力运行还不规范,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滥用职权等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政府全面高效地履行职能,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所以,需要我们不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使各级政府机构的设置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作为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公共平台,其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突出表现在种类庞杂、机构臃肿,行政化、市场化倾向严重,内部缺少有效的竞争机制,外部社会化进程缓慢,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积极稳妥、坚定有序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以此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两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扎实搞好改革工作。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以及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准确把握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作为基本原则,从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公益特性,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出发,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实现社会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始终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紧紧围绕并充分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行政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关于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结构、机构调整,《方案》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定,这里就不在重复了。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是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的,主要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的关系,合理配置宏观经济部门,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组建市农业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服务“三农”的管理体制;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对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组建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为了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组建市交通运输局是为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为了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统一执法;组建市水务局,是为了对涉水事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协调、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局)分设为2个政府工作部门,是为了统筹协调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煤炭供给保障能力,同时,确立大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原则上机构设置要与市级政府机构相一致,但由于县区政府机构限额较少,需要进一步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合并一些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以体现本级政府的功能特点。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过去的37个改为32个,另设2个部门管理机构,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体现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要下功夫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要抓紧重新制定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人浮于事等突出问题,切实把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一要科学合理确定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按照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上下衔接、有利工作的原则,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权责一致。确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相互间如何衔接,避免政出多门和推诿扯皮等现象。不断探索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三定”工作中,部门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新增职责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不能随意扩大和延伸。要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改革中合并的部门,要统筹考虑科室职能分工,尽可能减少科室设置。不涉及改革重组的部门,内设机构也要进行调整,职能分工过细、业务单一、职责交叉的要予以合并。二要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各部门行政编制原则上不增加,不得突破机构改革前总量。对于职能调整和撤并部门,实行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对于改革中出现的分流人员,要妥善安置,暂时允许超编运行、逐步消化。要从严配备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三要做好定岗定员和人员安排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位分类要求,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部门定岗定员实施方案,根据职能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人员。同时,针对在过去改革中,个别县区分流人员较多的实际,要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认真采取措施,制定可行方案,千方百计安置和消化分流人员。

  第四,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通过撤销、合并、转制等方式,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长期不开展工作、不出成果,职能已转移或消亡,经济、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对职能相近、单一、规模过小的单位,跨部门、跨行业重复设置及结构不合理的单位进行重组、调整、归并;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单位转制为企业。二是对保留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经费形式进行重新规范后,根据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把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生产经营类、公益服务类三类,让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各归其位、各行其道。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承担的经营性职能要逐步剥离。三是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财政投入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领导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这两项机构改革任务。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两项改革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好、实施好本县区、本部门的改革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强化大局意识,正确认识机构调整与撤并,正确对待个人岗位的变化和进退去留,自觉适应改革、投身改革、支持改革。改革期间,必须做到干部群众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改革的办事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同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国资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分类改革任务。

  第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改革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各县区、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提高机构规格。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进人,严肃查处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对资产和账目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利用改革之机,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公共财产。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花钱,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对借机构调整和人员调动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面临的经济形势异常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一方面,要抓好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另一方面,要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做到改革和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改革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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