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刀阔斧地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制型政府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委主任王守臣说。潜心研究三农问题已有30多年的王守臣,还身兼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主任,也是此次吉林省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负责人。 王守臣说,农村税费改革自2000年由减轻农民负担入手,到现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已有7个年头,撤并乡镇、调整乡镇内设机构、精简人员,都不过是改革手段,改革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免征农业税之前,乡镇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催种催收,纳粮收款,抓计划生育等,中心在于“管住农民”;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等费用后,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服务农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吉林省配套试点改革全面展开后,相当一部分乡镇政府职能实现了“两还、四加强”。 “两还”,就是从催种催收中退出来,还农民经营自主权;从直接管理村级事务中退出来,还村民自治权。“四加强”,就是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为农民增收服务;加强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扶持弱势群体;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改革前,用生产进度做标准衡量干部,导致他们对农民强迫命令。改革后,以给群众办实事为标准,激励干部献计献策,与群众共同研究打造产业上的品牌项目、公益上的利民工程。”吉林省德惠市布海镇的负责人说,“过去群众见了干部躲着走,现在群众主动找干部咨询,寻求帮助。” “这只不过是初步成果。”王守臣说,“总体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持续深化改革,还任重道远”。王守臣告诉记者,对乡镇政府职能问题,国家目前只定了“大框框”,如何科学、完善、明确地加以定位,具体怎么落实,现在还在探索阶段。吉林的思路是:乡镇政府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运行模式,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但是,也有4个因素在制约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其一,基层干部的思维意识、工作思路、方式方法等需要一个转换过程;其二,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发育不健全,乡镇政府不该管的事儿,该剥离的职能,需要有一个承接、转移的过程;其三,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还不健全完善,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需要一个财力不断增长壮大的过程;其四,乡镇机构改革必然触动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工作组织形式的变化,需要一个上下互动、有序衔接、互促共进的过程。 人员分流是人们公认的改革难点。采访中记者发现,吉林省多数地方事业站所人员分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其中不乏有好的经验,但一些产粮大县,人员分流工作的压力仍然很大。王守臣对此并不回避,他表示,“将本着妥善安置、逐步消化的原则,下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事业站所人员分流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取得较大进展”。 “要确保改革的全面成功,还需积极引导乡镇干部转换思维,从管理型中解放出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落实和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政策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为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建宽松环境。”王守臣说。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