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1〕30号),设置中共阳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工委),为正县级建制,是市委的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根据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协同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及配合市委组织、纪检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七)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审议县处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审批科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 (八)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和机关团工委,指导做好机关群团工作。审批这两个群团工委正、副主任和正、副书记的任免。 (九)加强与各县(区)直属机关工委(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的沟通与联系,注重搞好调查研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机关会务组织、文件与信息的起草和印发、档案、印鉴、信访、接待、保密、安全、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协调督促抓好落实;负责承办本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各部门的意见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宣部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设置和换届、改选、班子成员考察与任免、党员评议、党员教育、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深入基层考察发展对象;负责市直机关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使用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范围党建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党组织活动的检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教育的规划、实施和检查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抓好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形势和任务教育与职工的普法教育;调查了解和反映党员、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各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及所属市直各部门的统战与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单位的评审。 (三)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工委书记) 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市纪委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负责市直机关的党风建设,包括:机关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党内生活监督;党组织、党员的申诉受理和党内外信访接待;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核查、审理、审议与处分审批以及对机关干部的行政监察等。 (四)市直机关工会工委 编制2名,职数1名 为市总工会派出机构,受市总工会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负责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独立自主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各项工作或活动,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市直机关双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工会单位参加全市劳模、先进的个人与集体评审、上报;为基层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法律咨询及信息服务。 (五)市直机关团工委 编制2名,职数1名 为团市委的派出机构,受团市委和市直工委双重领导。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团组织的工作计划;指导下级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负责所属市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的评审、上报;了解青年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审批工作;协调各部门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培养、考核、管理工作以及优秀团员入党的培养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阳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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