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委《关于各市县设置对台工作机构的通知》(晋编字[2004]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中共阳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阳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机构改为单独设置,归口市委办公厅,规格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市的对台工作;统一管理台胞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民事纠纷;研究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积极发展与台湾的经济交往和合作,协调管理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有关部门发展与台湾的各项交流。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宣传科 编制2名 职数1名 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本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信息、档案、财务、人事、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组织全市涉台宣传、教育工作。 (二)联络接待科 编制2名 职数1名 负责全市的台胞接待工作,指导台胞、台属与在台人员的联络;负责我市与台湾地区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民事纠纷;负责台胞、台属的信访接待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阳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阳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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