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粮食局,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责任;承担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负责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的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省、市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3名,职数1名
负责机关党务、会务、文秘、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政策、制度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业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规划城乡粮油网点;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运输,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组织储粮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与统计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产业发展和加工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多种经营管理工作,促进粮油转化增值和附营业务发展。
(三)财会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市储备粮油基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挂账的管理、消化工作;负责粮食行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种、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包括军粮、救灾粮、水库移民、退耕还林补助粮等)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五)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纪检组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