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旅游局(阳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旅游、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旅游、外事、侨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和外事、侨务工作规划,编制发展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外事、侨务方面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县区旅游、外事、侨务工作。
(三)制定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推动国内外旅游交流与合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审核、复核;负责国际、国内旅行社的申报、审核、年检;开展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制定旅游相关行业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组织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监管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通过外事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七)统筹办理市级对外联系、交往和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及其它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的外事文件。
(八)管理全市公派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或转呈市委、市政府审批公派出国(境)任务;了解、检查和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外籍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上级外事部门安排来我市访问的外宾;接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邀请的外宾;指导、协调和协助有关部门和县区做好外事接待工作和涉外事务;负责外国新闻单位和人员来我市采访的报批、接待和安排,审核外国记者会见和采访市级领导的申请。
(十)负责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系、报批、缔结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本市有关县区和单位与国外相应组织和机构建立友好关系;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归侨、侨眷的情况,组织归侨、侨眷开展联谊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和管理旅游、涉外、涉侨的安全事项,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推进全市旅游、外事、侨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组、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及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党务、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外事侨务信息化建设。
(二)旅游管理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监管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利益,处理旅游投诉;负责景区、景点质量等级申报评定工作;负责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游社设立的申报、审核;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定点旅游企业的管理;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开展旅游市场调查与统计;负责管理全市旅游资源普查、统计、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规划的编制及对旅游规划的审定;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监管,参与重大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三)外事侨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全市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礼宾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统计、掌握全市外事接待情况;负责对外友好城市的联系、报批、缔结和合作交流计划的谈判、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公派出国(境)人员的审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外籍人员,协调和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务;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境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海外侨胞的联系与交往;组织外事侨务新闻报道;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