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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的卫生许可初审;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初审和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对药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

  (六)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并核发产品注册证书;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负责零售连锁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许可。

  (七)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市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承担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文电、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统计管理、应急管理、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担有关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拟定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各类资产、资金、基本建设;负责本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审核。

  (三)行政许可科  编制4名,职数2名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承担餐饮服务许可和对县(区)的督导工作;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并核发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经营许可证;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零售连锁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许可。

  (四)药品市场安全监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全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和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承担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制剂室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负责药品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查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注册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的初审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初审;承办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初审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信息;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纪检组(监察室、法规科)  编制2名(含纪检组长),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政策研究;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

  三、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检验师1名,纪检组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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